随着气温升高,昼夜温差较大,食物易滋生细菌变质,导致胃肠道疾病发生,成为食品安全重要隐患。因此,分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蔬果中的农药残留可引发中毒。食用蔬果前,宜先浸泡10分钟,用净水冲洗3遍,减少或消除农药残留。包装过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袋子、容器不能用于盛装食品。
二是自制凉拌菜,要做到生熟砧板分开、即做即食,避免细菌污染。慎食自制豆制食品(如自制豆瓣酱、自制臭豆腐等),不食用隔夜的豆制品,豆类食品蛋白质含量高,温度较高条件下易变质,制作不当易引起黄曲霉毒素中毒,严重时甚至威胁生命。
三、食物最好现制现吃,隔顿隔夜熟食妥善保存,食用前须彻底加热;进食过程中如感觉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四、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和不洁食品。鱼肉等食物必须蒸熟煮透,不要生食或半生食海产品和水产品,特别对豆荚类(四季豆、扁豆)等,要充分加热,可先放入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五、熟食卤味要选购证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
六、外出用餐时尽量选择卫生等级较高的餐馆,慎食烧卤熟食,不要光顾路边露天饮食小摊档。
七、要注意个人卫生,应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洗净。
八、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不得制售四季豆、凉拌菜、杂菜、发芽土豆、野生蕈等
市民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投诉。一旦发生或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做好残存食物留样工作,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同时,县食品安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自办宴席以及各类聚餐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协作,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各有关部门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物及其原料,并保护好现场。
分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和举报电话如下: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举报电话:5881254。
县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举报电话:5896583。
县卫生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举报电话:5881369。
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举报电话:12315、5881654。
县经贸局: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举报电话:5896559。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保健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举报电话:5815688。
分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9日 |